宜蘭縣立復興國中學生傷病緊急狀況通報及處理程序

 

 

 

3.學生身心輔導、尋求社會支援

1.督導各項處理

當有緊急狀況如下列症狀:

意識不清、臉色蒼白、暈倒、呼吸困難、抽痙、無法行走、受傷部位明顯腫脹彎曲變形或骨頭外露或其他緊急狀況等

通知

衛生股長及服務股長通知導師

導師

與家長保持聯繫、處理後續事件     

健康中心

即時通知家長

緊急醫療處理(必要時通知119

護送就醫

學務處

2.處理護送交通工具、事件現場善後

之各項安全維護

班長及副班長通知健康中心尋求協助

 

學藝股長及保健股長通知學務處

 

視傷病狀況

協助護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