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立復興國中103學年度教科書選購實施方式
一.依據:
宜蘭縣立復興國中評審選購教科書實施辦法。
二.辦理原則:
1.國二、國三教科書之選購,請考慮教材之連貫與銜接等問題,盡量以原版本為主,若需要更動版本時請詳實記載原因並請妥適處理教材銜接問題。
2.各領域教科書選購分兩階段進行:
(1)初選:
j5月6日~ 5月17日。
k由領域編制內全體正式教師參與。
l請領域教師先行參閱各版本教科書內容,並召開教科書選購初選會議。
m針對各版本提出優缺點分析、討論與對話。
n每人三票,選出前三順位版本。
o經97學年度第四次課發會決議:參加選書的版本若超過三家,應辦理初選,未超過三家可直接進行決選。
(2)決選:
j5月6日~ 5月17日。
k由領域全體正式教師參與。【或實際任教該年級正式教師】
l針對前三順位版本再深入討論與分析。
m召開教科書選購複選會議,針對初選產生的三個版本教科書填寫一、二、三順位。
n採積分制:第一順位:3分。
第二順位:2分。
第三順位:1分。
o依總積分高低,決定第一及第二順位選用版本。
p將評選結果彙整交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決選會議審議。
3.課程發展委員會教科書決選會議
(1)5月19日召開。
(2)審核各領域教科書評選過程是否合乎規定。
(3)確認各領域選用版本順位。
4.校長核定、呈報教育局
(1)將教科書評審選購委員會決選會議結果,簽呈校長核定。
(2)將校內核定結果呈報縣政府並上網公告。